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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36000BPH碳酸饮料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02-1196

    合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36000BPH碳酸饮料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2月10日,合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36000BPH碳酸饮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36000BPH碳酸饮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36000BPH碳酸饮料扩建项目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与云海路交口东南角。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利用现有1#矿水车间内南侧空置区域为1条36000BPH碳酸饮料生产线,生产碳酸饮料 。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96000t碳酸饮料,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96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4委托合肥z6尊龙官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合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36000BPH碳酸饮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2162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111050 。公司于201911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为 :9134010007561746XB001Q 。本次验收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9月 ,建成时间为202412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环评设计总投资为10000万元,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为9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1条36000BPH碳酸饮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以及现有工程“以新代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96000t。

    二、工程变动情况

    废气处理措施:

    本次新增吹塑废气与现有工程“以新代老吹塑废气 、注塑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通过115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情况为新增1条吹瓶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通过1根(DA005)排气筒排放,现有吹瓶、注塑废气分别由6个集气罩收集再分别经6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通过6根排气筒(DA001DA004、DA006 、DA007)排放。

    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因此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废水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反渗透浓水 、保洁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洗瓶废水、灌装废水、糖浆废水、过滤器反冲洗废水 、设备管道清洗废水、RO膜反冲洗废水)、报废产品产生的废水。

    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 、反渗透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厂区生产废水、保洁废水、报废产品产生的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区总排口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后排入派河。

    本次验收项目排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隔油池 、污水处理站和雨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次验收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成型废气以及现有工程“以新代老”吹塑废气、注塑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吹瓶机的吹塑成型工段经集气罩收集后 ,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由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以新代老”工程吹塑废气、注塑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 ,再分别经6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4、TA006、TA007)处理,最后分别由6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DA006、DA007)排放.

    (三)噪声

    本次验收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吹瓶机、冷却塔、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源声级75dB(A)8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 ,废机油、废活性炭、废酸性清洗剂桶 、废碱性清洗剂桶危险废物 。

    本次验收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包装材料 、滤渣、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合肥市永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废机油、废活性炭、废酸性清洗剂桶、废碱性清洗剂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现有 ,定期委托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加药间地面四周设置有导流沟且与调均池连通,总排口处安装COD在线监测装置,雨水总排口处已设置雨水截留阀。

    厂区水处理车间、调配区、生产区、酸性化学品库 、碱性化学品库均设置导流沟,且导流沟与污水管网连通 ,泄漏液态物料可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地面均做防腐防渗。

    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于20231124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340106-2023-082L

    2、规范化排污口 、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建设了规范的废气排气筒和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设置有监测孔,方便监测取样;废水排放口设置有标识牌 ;污水处理站排口安装流量计 、COD在线分析仪,监测设备型号分别为超声波明渠流量计WL-1A 、安徽碧水BS-2008,监测因子为流量和COD,在线监测设备均联网运行。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满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其中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吹瓶工序废气DA001-DA006排气筒、注塑工序DA007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昼 、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分别为57.9dBA、43.0dBA),项目东 、南、西 、北厂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4、固废

    本验收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料年产生量约、滤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合肥市永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酸性清洗剂桶、废碱性清洗剂桶交由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危废库依托现有危废库,位于1#车间外东侧,建筑面积约43m2 。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 、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 ,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现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 、完善污染物排放设施标志、标识设置 ,并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台账和环保档案。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名单见签到表 。
    顶津食品验收报告
    签到表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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